贾康:房地产税改革可先行先试 立法和试点同时推进
  [行业动态] 日期:2013-11-19

       据《中国证券报》引述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房地产税包括房产税和房地产相关的其他税收,未来房产税改革应积极稳妥扩大试点范围,积累经验,目前房产税开徵还需有关部门出具方案,不排除首先出台一定范围内的暂行条例,然後上升到全国通行的法律。需要说明的是,立法与先行先试并不矛盾,可两条路径同时展开,在地方试点中积累经验。具体到实践中,目前在部分地区房产税改革的先行先试和立法并不矛盾,可同时推进。
  他又强调,在推进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之外,还应下调过高的住房用地税负,提升过低的工业等用地税负,合理设定公共设施、行政用地税负,提高城乡建设用地综合利用效率。今後需要简并流转交易环节税费,重点发展保有环节房地产税,将住房流转带来的增值收入纳入个人所得税改革统筹考虑。
  另外,国税总局也正在研究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而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报告日前建议将目前住房开发流转环节的税负转移到保有环节。基於扩大试点范围,力求从2015年起在全国推进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加快地方税源建设。(.阿.思.达.克.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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