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佛山市南海区土地交易中心采用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位 置 |
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
年限 |
土地
用途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佛南(挂)2010-012 |
南海区桂城D16街区尖东3号地段 |
40000.1 |
≥2.0且≤3.0 |
≥15%,且≤45% |
肆拾年 |
商务金融用地 |
7200 |
1440 |
备注:该地块设有保密底价。 |
二、竞买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内的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单独或联合竞买,单独参加竞买的,竞买人需同时符合下列所有条件(含第2项条件的a、b、c、d项);联合参加竞买的,竞买联合体需符合下列1、2、3项条件:
1、出具至提出竞买申请时连续二十日每天平均银行存款余额不少于人民币叁亿元(¥:30000万元)的银行资金证明(属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内任一成员出具即可,也可联合体内各成员的资金证明合并计算)。
2、具有下列的资质证明书且合法存续(属联合竞买的,竞买联合体内的成员分别可具备下列a、b、c、d条件之一),
a.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b.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证书;
c.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d.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类一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一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2006-2008年纳税额合计不少于15000万元(联合竞买的,具备上述第2点所列资质证明的联合体内的成员2006-2008年纳税额合计不少于15000万元)。
三、本次挂牌时间从2010年1月28日至2010年2月26日上午10时正止。申请人可于2010年2月26日上午9:30至10时,向佛山市南海区土地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2月26日上午10时。
四、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文件。竞买人可到佛山市南海区土地交易中心索取或在网站(网址:http://guotu.nanhai.gov.cn)下载挂牌文件。
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28号佛山市国土资源局南海分局首层
联系电话:0757-86369923、86369862 传真号码:0757-863699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