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应委托方要求,现对交易编号为佛南(挂)2012-06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文件内容做如下修改:
一、出让挂牌公告第二点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单独参加竞买活动(本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
竞买人属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企业(产业类型属节能环保,以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的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企业名单记载为准);
二、竞买须知第二条第(十二)点“转让、出租和抵押”修改为:本宗地自土地登记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
本宗地上建筑物通过竣工验收后,所有建筑物不得分割登记、分拆出售,只能整体登记、整体转让。宗地上建筑物自土地登记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
以上内容需写入《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中。
三、挂牌截止时间顺延至2012年11月12日15时,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顺延至2012年11月9日17时。
特此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土地交易中心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