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74街区地块拍卖时间和竞买条件变更公告
我中心于2010年12月31日在《珠江时报》刊登了交易编号为佛南(拍)2010-044、佛南(拍)2010-045、佛南(拍)2010-046的《佛山市南海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根据委托方的要求,现将以上三宗地的交易文件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交易地块的拍卖时间由“2011年2月18日上午10时正”更改为2011年3月1日上午10时正;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由“2011年2月17日17时”更改为2011年2月28日17时;竞买申请时间由“2011年2月18日上午9:30至10时”更改为2011年3月1日上午9:30至10时。
二、交易地块的竞买条件修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以上者,均可申请单独竞买或联合竞买(竞买联合体的任一家企业法人都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或其控股股东控股的其中一家公司,工商登记的注册实收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以营业执照为审核依据);
(二)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或其控股股东控股的其中一家公司,2009年末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审核依据);
(三)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或其控股股东控股的其中一家公司,属上市公司的,其股票市值在2010年12月1日至31日期间的任何一天收盘时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以证券公司或营业部的证明为审核依据)。
上述条件中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控股的企业法人的身份以工商登记机读资料为审核依据;若以外币结算的,须以中国人民银行当日公布的人民币买入价统一折算为人民币。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土资源局
佛山市南海区土地交易中心
201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