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佛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佛山市南海区土地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三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交易
编号 |
位 置 |
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
用途 |
起拍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佛南(拍)2010-044 |
南海区桂城佛平路南侧、桂澜路西侧(桂城74街区A宗地) |
35525.5 |
≥3.5,且≤4.3 |
≤50% |
批发零售兼容住宿餐饮、商务金融用地 |
161985 |
32397 |
佛南(拍)2010-045 |
南海区桂城佛平路南侧、桂澜路西侧(桂城74街区B宗地) |
45619.7 |
≥2.5,且≤3.7 |
≤35% |
城镇住宅用地 |
佛南(拍)2010-046 |
南海区桂城佛平路南侧、桂澜路西侧(桂城74街区C宗地) |
7870.3 |
≥2.5,且≤3.7 |
≤35% |
城镇住宅用地 |
备注:三宗地均设有保密底价。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申请单独竞买:
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或其控股股东控股的其中一家公司,工商登记的注册实收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以营业执照为审核依据);
上述条件中,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控股的企业法人的身份以工商登记机读资料为审核依据。
上述条件中,若以外币结算的,须以中国人民银行当日公布的人民币买入价统一折算为人民币。
三、申请人可于 2011 年 2 月 18 日上午9:30至10时,向佛山市南海区土地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2 月 17 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佛山市南海区土地交易中心将在2011年 2 月 18 日上午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在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网站(网址:http://guotu.nanhai.gov.cn)下载拍卖文件。本次公告后至拍卖会开始期间,如有关于本地块竞买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请有意竞买人密切留意。
六、本次拍卖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以及口头竞买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会定于 2011 年 2 月 18 日上午10时正在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多功能会议厅举办。
七、佛山市国土资源局对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拥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办理。
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28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首层
联系电话:0757-86369923、86369862 传真号码:0757-86369972 佛山市国土资源局
佛山市南海区土地交易中心
2010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