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58街区
  [土地预售公示] 日期:2010-11-12

  

佛山市南海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佛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佛山市南海区土地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编号

位 置

面积()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用途

使用年限

起拍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佛南(拍)2010-021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58街区

55052.8

1.5,且≤3.0

35%

城镇住宅兼容批发零售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为柒拾年,批发零售用地为肆拾年

88000

17600

备注:该地块设有保密底价。

一、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20101119日上午93010时,向佛山市南海区土地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0111817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佛山市南海区土地交易中心将在20101119日上午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在佛山市国土资源局南海分局网站(网址:http://guotu.nanhai.gov.cn)下载拍卖文件。本次公告后至拍卖会开始期间,如有关于本地块竞买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请有意竞买人密切留意。

六、本次拍卖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以及口头竞买申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会定于20101119日上午10正在佛山市国土资源局南海分局多功能会议厅举办。

七、佛山市国土资源局对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拥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办理。

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28号佛山市国土资源局南海分局首层

联系电话:0757-8636992386369862        传真号码:0757-86369972

佛山市国土资源局

佛山市南海区土地交易中心

 2010年10月19
 
 
 
 
 
 
 
   

                                    修 改 通知

我中心于20101019发布了佛南(拍)2010-021地块的《佛山市南海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现应委托方要求,在上述宗土地拍卖交易文件中的《拍卖须知》内容作出如下更改:

一、须知中第二点第(五)小点土地现状条件修改为:“1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路、通基建用电、通基建用水,出让宗地的用水、用电及排污等须由竞得人向各管线的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与宗地外主管线引接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2、出让宗地红线范围内有高压线、变压器、配电箱等供电设施,有临时停车场、立柱式广告牌一块及一批临时绿化,地下有燃气管道。以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地下燃气管道由南海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在201162前迁出宗地红线范围,并承担所有迁改费用”。

二、须知中第二点第(七)小点第一自然段修改为:“竞得人应在成交当日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易成功后,佛山市南海区土地储备中心根据本须知约定,依据《用地红线图(供地)》所示坐标,于201162日前与竞得人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并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将界桩及界桩内的土地移交给竞得人”。

删除第二、三自然段中的“《土地移交确认书》”。

三、须知中第二点第(八)小点修改为:“竞得人应在201162日前依照上述《用地红线图(供地)》所示坐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并在签订之日起5日内送达出让人。出让人根据竞得人与佛山市南海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的《土地移交确认书》,确定佛山市南海区土地储备中心已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移交竞得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以上内容作相应修改。调整后相关资料详见拍卖文件。特此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土地交易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 须知 ]   [ 竟买申请 ]   [ 出让合同 ]   [ 出让合同 ]   [ 成交确认书 ]   [ 规划 ]   [ 宗地图 ]   [ 其他 ]   [ 其他 ]   [ 其他 ]   [ 地理位置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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