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佛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佛山市南海区土地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编号 |
位 置 |
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年限 |
土地
用途 |
起拍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佛南(拍)2010-009
|
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以西、南新四路以北、天佑三路以东、南桂东路以南(A宗地) |
17126.5 |
≥4.0,且≤7.0 |
≤55% |
城镇住宅用地柒拾年,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用地肆拾年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用地 |
60000 |
18000 |
佛南(拍)20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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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以东、南新四路以北、天佑北路以西、南桂东路以南(B宗地) |
11707.2 |
≥4.0,且≤6.8 |
≤40% |
佛南(拍)201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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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宗地联络通道的地下空间(C宗地) |
24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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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零售用地 |
备注:上述三宗土地一并捆绑出让,设有保密底价。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以上者,均可申请单独竞买:
1、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或其控股股东控股的其中一家公司,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以营业执照为审核依据);
2、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或其控股股东控股的其中一家公司,2009年末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审核依据);
3、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或其控股股东控股的其中一家公司,属上市公司的,其股票市值在2010年8月1日至8月20日期间的任意一天收盘时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以证券公司或营业部的证明为审核依据)。
上述条件中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控股的企业法人的身份以工商登记机读资料为审核依据。
上述条件中,若以外币结算的,须以中国人民银行当日公布的人民币买入价统一折算为人民币。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2010年9月10日上午9:30至10时,向佛山市南海区土地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9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佛山市南海区土地交易中心将在2010年9月10日上午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在佛山市国土资源局南海分局网站(网址:http://guotu.nanhai.gov.cn)下载拍卖文件。本次公告后至拍卖会开始期间,如有关于本地块竞买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请有意竞买人密切留意。
六、本次拍卖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以及口头竞买申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会定于2010年9月10日上午10时正在佛山市国土资源局南海分局多功能会议厅举办。
七、佛山市国土资源局对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拥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办理。
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28号佛山市国土资源局南海分局首层
联系电话:0757-86369923、86369862 传真号码:0757-86369972
佛山市国土资源局
佛山市南海区土地交易中心
2010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