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江苏省张家港市商品房2年限售政策取消。
张家港房地产交易产权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张家港市限售政策取消消息属实,今日开始实施,但目前正式文件还未出台。
张家港限售政策回顾: 2017年8月27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自2017年8月27日起,取得不动产证未满2年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不得转让。司法裁决、拆迁安置房上市首次交易、继承、直系亲属间赠与等不受该规定限制。
(财.经.网) 中财网
[关闭] [打印]